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伍子胥 - 从城父到吴市

对冯至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模糊记得大学现代文学史课本上,提到他是“浅草”“沉钟”的成员。后来读到里尔克的一些诗,也有冯至翻译的,可是从来不知道他还写小说。

前不久“闲闲书话”上有人推荐《伍子胥》,“中国的奥德赛”云云,一时好奇,便找来读了(基本是在马桶上读完的)。 这是个中篇,很好读,文字极细腻,还很少有小说的语言能给人“炼字”的感觉。随手拈两句:

“第二天的阳光有如一条长绠把他从深处汲起。”

“子胥望着昭关以外的山水,世界好像换了一件新的衣裳。”

小说从伍子胥在城父等候父亲的消息写起,描述伍子胥一路逃亡到吴国投奔夫差的过程。有意思的是,小说并没有写伍子胥如何见吴公子光以及如何灭楚复仇,而是到伍进入吴国集市就嘎然而止。冯至显然对伍子胥的种种英雄壮举没有兴趣。伍子胥逃出城父时孤身退敌,估计比《墨攻》里刘德华在城墙上那一箭还要帅,可冯老先生居然就淡淡地说了一句:

“子胥自从在无人之野,张弓布矢,吓退了楚王遣来的追人,他就日日在林莽沼泽间穿行。”

整篇小说读下来,大半篇幅都是用来写景述情了,故事情节往往是寥寥数笔的素描。就连溧水浣纱女赠食这个很juicy的故事都被他写成了散文诗一般。然而,小说却有不少地方影射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隐隐约约,竟有《故事新编》的神采。

抄一段小说的开头:

“城父,这座在方城外新建筑的边城,三年来无人过问,自己也仿佛失却了重心,无时不在空中飘浮着,不论走出哪一方向的城门,放眼望去,只是黄色的平原,无边 无际,从远方传不来一点消息。天天早晨醒来,横在人人心头的,总是那两件事:太子建的出奔和伍奢的被囚。但这只从面貌上举动上彼此感到,却没有一个人有勇 气提出来谈讲。居民中,有的是从陈国蔡国归化来的,有的是从江边迁徙来的,最初无非是梦想着新城的繁荣,而今,这个梦却逐渐疏淡了,都露出几分悔意。他们 有如一团渐渐干松了的泥土,只等着一阵狂风,把他们吹散。”

Tuesday, October 31, 2006

Richard Avedon: 极简主义?自然主义?存在主义?

1941年,刚满十八岁的阿维敦(Richard Avedon) 荣获“纽约市高中生桂冠诗人”的称号。他的获奖诗作描述了遭德军轰炸后的英国的荒原景象。那时候,阿维敦的偶像是艾略特。这位少年诗人高中毕业后顺理成章地进入哥伦比亚大学,专业是“诗歌写作与哲学”-- 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的选择呢? 然而,这个极其敏感而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没有耐心坐在写作课堂上磨字煅句,他需要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宣泄他的创作冲动。"I didn't have the intellectual equipment to deal eloquently with the kind of emotional material that compelled me," 他不无揶揄地说。阿维敦很快就从哥伦比亚退学,拿起父亲送他的Rollei相机,开始为美国海军士兵们拍标准照。仿佛一夜之间,他变成了摄影师。

不知道阿维敦是怎样从千篇一律的士兵肖像里找到灵感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认为摄影是比诗歌更锋利的艺术方式。事实上,人物肖像从此成为阿维敦的招牌作品。与此同时,他选择了贝克特作为他新的精神导师。之前看阿维敦的作品,尤其是他的《在西部》(In the American West),常能觉出被拍摄者冷漠表情之后的疑惑与哀伤,但是不明白这种精神气质的根源在哪里。有了贝克特这个参照系,那些肖像中极简主义的纯白背景与自然主义式的毫发毕现之间,正是主体存在的空虚荒诞。这也是为什么阿维敦镜头前的社会名流常常表现得像《等待戈多》里那两个流浪汉 (包括诗人庞德,玛丽莲梦露,以及两手叉在西装口袋一脸皱纹的贝克特)。

阿维敦在他的卫生间的镜子上,贴着贝克特的最后一首诗:

folly for to see what -
glimpse -
seem to glimpse -
need to seem to glimpse -
afaint afar way over there what -
folly for to need to seem to glimpse afaint afar way over there what -
what -
what is the word -
what is the word

当他的同僚们让钢琴家手扶钢琴,作家背靠书架摆pose的时候,阿维敦让西部农夫,牛仔,和流浪汉站到他用白纸糊的“背景”里。他去除了人物之外的一切干扰,甚至包括他们的上衣。他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是主体存在的纯粹瞬间(glimpse),是试图用镜头捕捉的"the word"。就像《等待戈多》的开头一样纯粹:A country road. A tree. Evening. 在这个意义上,阿维敦是摄影界真正的现代主义者,他与贝克特一样不朽; 与《在西部》相比,Arnold Newman 的情境肖像(Environmental Portait) 和Irving Penn 的模特摄影都显得苍白软弱,微不足道。



贝克特93号公路上的流浪汉

搬运工

Thursday, April 27, 2006

让人惊奇的世界

昨天翻阅五月份的VOUGE,满眼都是美女名牌,美轮美奂,真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不知今夕何夕。正心猿意马间,忽有蓝色大写字串WAL-MART跳入眼帘。定了定神,赶紧前后翻翻,前有Tiffany,后有Lexus,这这这VOUGE到底要干什么?!想象一下纽约上州的白领丽人开着Lexus去WAL-MART买$9.99的外套,实在是荒诞。是WAL-MART勾引落魄的有钱人,还是VOUGE宣布自己人皆可夫?

今早的《纽约时报》更有奇闻。不久前,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Peter Smith判决《圣血与圣杯》的作者对《达芬奇密码》剽窃该书的指控不成立。判决书公开之后,有少数细心的读者发现其中有些字母印成粗斜体,而且都是在莫名其妙的位置,比如一个单词的中间。虽说高等法院判决书出现印刷错误的可能性极小,这些斜体字母还是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三个礼拜之后,Peter Smith坐不住了,他在给《纽约时报》记者的一个email里,“顺便”问了一句:Did you find the coded message in the judgment? 原来,这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先生在他的判决书里加入了自己的密码!头十个斜体字母拼起来就是Smithy Code。舆论大哗之后,Smith先生心满意足地在佛罗里达度假了,而且宣称不提供判决书中剩余密码的答案。

一个是时尚杂志,一个法院判决书,都让我们大跌眼镜无所适从。所以,还是加缪说得地道:At any street corner the feeling of absurdity can strike any man in the face.

Wednesday, April 12, 2006

1984

下午5点半从学校回家,一路堵车,百无聊赖,又掏出我的Nokia 6682,继续读《1984》,真正实现了pervasive computing,呵呵。

奥维尔在西方的名气这么大,一点都不奇怪。他的《Animal Farm》和《1984》都是对共产主义集权赤裸而夸张的描述,极投合西方自由国家对苏俄的想象。尤其是《1984》,以爱情的美好对比集权的冷酷,基本是好莱坞的路数了。

路上读到一段讲人民群众如何对付政治宣传,联想到现实,很有感慨:

By lack of understanding they remained sane. They simply swallowed everything, and what they swallowed did them no harm, because it left no residue behind, just as a grain of corn will pass undigested through the body of a bird.

Saturday, April 1, 2006

嫦娥

嫦娥奔月,中国诗歌千古不衰的意象。翻翻周振甫编的《李商隐诗歌赏析集》,除了《常娥》,直接点明嫦娥的就有以下这些:

《河内诗.楼上》- 嫦娥衣薄不禁寒,蟾蜍夜艳秋河月。

《月夕》- 兔寒蟾冷桂花白,此夜嫦娥应断肠。

《十一月中旬至扶风界见梅花》 - 素娥惟与月,青女不饶霜。

《霜月》 - 青女素娥俱耐寒,月中霜里斗婵娟。

《燕台诗.右冬》- 浪秉画舸忆蟾蜍,月蛾未必婵娟子。

嫦娥与后羿的传说,有爱情,有背叛,有阴谋,有悔恨,想象瑰丽,情节复杂,大概是唯一能与古希腊神话相媲美的中国古神话。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一句话不知道扼杀了多少神话想象,湮没了多少神话遗产,以至于我们今天读屈原的《天问》,琦玮谲诡,如同天书。

Friday, March 31, 2006

达明一派

最近从网上当了达明在香港红馆的“为人民服务”演唱会。从乐队出道至今,20多年过去了,他们唱歌,依然是听觉的盛宴。

如今不写诗了,不看小说了,不三五成群喝酒唱歌了,只有达明还常常翻出来听,有一搭没一搭地哼唱。达明于我,仿佛马德兰小点心,大学时代记忆的碎片总由它牵引出来。

感谢陈娜娜。没有他,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听上达明。我刚上大学那时候,还没有CD,更没有MP3。我清楚地记得陈的床头一堆黑色半透明翻录磁带,他视若珍宝,偶尔跟我这个农民提到达明,也仿佛是基督徒对异教徒讲到上帝。后来有一天,他总算同意让我开开耳界,我听到的第一首歌就是《天花乱坠》。当时的具体感受已经忘了,然而达明的歌声就从那时候开始在我的生活里像瘟疫一样蔓延。我也变得跟陈娜娜一样“势利”,把流行音乐分为两类:一类是达明的,一类是非达明的。

然而达明的音乐却很难作为一个整体的美学风格进行定义。《石头记》清空,《天问》迷离,《忘记他是她》低婉,《爱弥留》阴郁,《迷惘列车》凌厉,《十个救火的少年》则戏谑欢快 ... 仔细想,仿佛只有词曲唱的完美统一是达明的一贯“风格”。 乐队解散之后,这种丰富性随之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达、明各自音乐理念的彰显。对照黄耀明的个人专辑《愈夜愈美丽》和刘以达的《麻木》,大致可以明白为什么这两人要分道扬镳。

看舞台上的黄耀明,40多岁的人了,还是那样妖艳前卫,还是那样深情款款,也难怪他要和张国荣合作“Crossover”。从1987年的《石头记》到去年的《The Party》,十来张专辑,香港乐坛20多年的传奇,黄耀明跟刘以达潇潇洒洒地聚散分合,把达明一派这个乐队从一个实体推向概念,从歌唱者推向音乐本身。达明的歌迷因而得到解放,因为乐队本身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达明音乐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随歌唱 随歌舞 随欢乐
随歌唱 随歌舞 随失落
实际无心唱 无心舞 亦起落
实际这歌替你感觉 (《天花乱坠》)


Saturday, March 18, 2006

Homi Bhabha

在一次很无聊的讨论会上,当我的African American 同学说出Homi Bhabha的名字,我居然心跳加快,情绪激动起来。一个听上去很滑稽的名字,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印,除了读过他两篇佶屈聱牙的文章,跟我有什么相干?

著书只为稻粱谋。若真是如此,我也就心安理得,研究些浅显的话题,写些干巴巴的文章,加“新意”少许,各家杂烩,然后做个滴水不漏的方法论容器,端上桌来,一定能哄得各位教授点头称是。然而偏偏有Homi Bhabha,有Noam Chomsky,时不时“刺”我一下,提醒我IS的浅薄,让我心有不甘。

抄一首龚定庵的诗在下面,因为实在是好,也顾不得攀高枝的嫌疑了。叹叹。

《又忏心一首》
    佛言劫火遇皆销,何物千年怒若潮。
    经济文章磨白昼,幽光狂慧复中宵。
    来何汹涌须挥剑,去尚缠绵可付箫。
    心药心灵总心病,寓言决欲就灯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