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1, 2007

Living to Tell the Tale

终于读完了。封面是他两岁时的照片,484页10号小字体的漫长叙述之后,他又出现在封底上,白须白发,笑得无比憨厚,仿佛这书中的一切都跟他无关。

长篇阅读的快感已经是如此陌生。上次读完一个长篇是什么时候?《兄弟》不能算,《慢》不能算,学术书当然也不能算。《大师与玛格丽特》?《八月之光》?那都是大学时候的事了。 我在数码影像的世界里纵情声色,像一个浪荡子,挥霍着那些稍纵即逝的快乐。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说起来仿佛在背书,自己都觉得无聊。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自传,在过去的半年里被我带到了北京,带到了伦敦,我就像个小学生,揣着一份永远写不完的家庭作业。

合上书,拎着书脊抖一抖,悉悉索索掉出来的就是这些了:
  • 书的开头很精彩:
    "我的母亲要我跟她回去卖房子。她那天早上从很远的家中赶来,却不知道上哪儿找我。问了几个熟人,他们让她到Mundo图书馆,或者附近的咖啡馆里找找。我每天去两次咖啡馆,跟我的作家朋友们聊天。让她去咖啡馆的那人警告说:“小心点,那里面的人脑子都进水了!”她到的时候刚好12点。她以轻快的脚步穿过陈列书籍的桌子,在我面前停下,盯着我的眼睛,脸上带着好日子里才有的坏笑。我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她就说:我是你老妈。"

  • 刚开始写作不久,马尔克斯就彻底摒弃了副词的使用(准确的说,是西班牙语里以-mente结尾的副词,相当于英语中的-ly)。这个tip大概算得上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副词是形容动作的,比如,轻轻地走,傻傻地笑,愉快地说。想象一下,如果不用这些现成的副词,我们就要被迫去描述动作的状态,通过细节,通过比喻,这样我们的语言就会更加准确或生动。比较“她轻轻地走了过来” 和 “她走了过来,脚步没有一丝声息”,或者“她走了过来,轻盈得像一朵云。”

  • 不过,马尔克斯的拼写很糟糕,手稿里常常有错字。有一次他把装有长篇手稿的手提包 (包是在一次暴乱的时候loot来的)遗忘在出租车里。在报纸上登了寻物启示,很快就有人把手稿送了回来,但手提包已经没有了,而且头几页上被人用绿色水笔改正了三处拼写,字体隽秀潇洒。

  • 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这一点在书里有突出的表现。马尔克斯的母亲,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形容蝗灾时说 they pass like a wind of stones;有一天半夜,一只迷途的绵羊在屋外悲鸣,马尔克斯的弟弟被吵醒,他埋怨道:It sounds like a lighthouse. 这样的妙语妙喻在书中可谓层出不穷。

  • 年轻时候的马尔克斯到处沾花惹草,还和两个有夫之妇有染,其中一个的丈夫是个警察。小马早上4点从她的温柔乡里溜回家,常能在路上遇到她值完夜班回家的丈夫。这位警察会很友好的跟他打招呼,有一次还问他借火,因为晨风,两人靠得很近,点上烟之后,警察很幽默地说:You have a stink of whore on you that's really awful. 不过,很快小马同学就遭到了报应。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三的早上,他睡过了头,睁开眼看到的是默默站在床头的警察丈夫。警察拔出枪放在桌上,又打开一瓶朗姆酒,然后让小马坐下一起喝酒。喝完一瓶之后,警察拿起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结果枪没响,而小马却吓得大便都出来了。警察觉察到后,很开心地问:What, did you shit yourself? 然后他把弹夹取出来,扔在桌上,原来根本就是空的。

  • 马尔克斯是福克纳的崇拜者。福克纳说,妓院是作家的最佳寓居。所以小马也常常跑到妓院写作,据说跟妓女们熟到可以共用一支牙刷。

  • 小马经常光顾的红灯区外围,有一家破败的杂货店。有一天,小马的朋友Alvaro Cepeda到店里避雨,店主请他一起喝啤酒,并“顺便”给他提供了两位从贫民区来的小女孩。从那以后,Alvaro不断邀请他的朋友们到那里喝啤酒,但却不是跟那些贫穷的女孩上床,而是教她们读书。Alvaro还为有的女孩子争取到州立学府的奖学金。他在那家店门口竖了块牌子,上面写着:The house with the little girls who go to bed because they're hungry.

  • 马尔克斯从13岁就开始迷恋邻家一位女孩,还跟伊的父亲是忘年交,两人常在一起喝酒喝得烂醉。不过老头子不知道年轻人的心思,提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他都得意洋洋地说:“要娶我女儿的王子还没出世呢!”搞得小马极端郁闷。

  • 一天,喝得烂醉的马尔克斯躺在街边长凳上睡着了。凌晨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将他淋成了落汤鸡,回去后卧床了两个礼拜。这期间,他的报社朋友迫不及待地写了篇告别悼文,发在报纸上。当时小马还没有发表任何长篇小说,于是他的朋友就杜撰了一部,题目很漂亮,叫 "We've Already Cut the Hay." 更搞笑的是,若干年以后,一位天才的“文学评论家”在评论马尔克斯作品时宣称, We've Already Cut the Hay 是现代文学的奠基之作。

  • 马尔克斯很喜欢巴托克的音乐,写《独裁者的秋天》的时候,他常用巴托克的第三钢协作背景音乐。小说出版后不久,两个Catalonia的年轻乐手就发现了《独》与巴托克第三钢协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反倒让老马吓了一跳,他没有意识到当时的背景音乐居然渗透到他的写作之中。后来,瑞典文学院给老马发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播放的也是巴托克第三钢协。
像这样好玩的细节实在太多了,建议大家去读原作 Nerd

最后想说一下书的译者 Edith Grossman。她出身名门,是Upenn 的本科和硕士, NYU 的博士。Grossman 大概是当今最有成就的美国翻译家,她翻译了大量马尔克斯的作品,包括《霍乱时期的爱情》。她的2003年《唐吉珂德》译本被誉为该书的最佳英文翻译。

Saturday, October 20, 2007

文青

文青是一种古老的人形动物。据《山海经 大荒西经》载:“文青,其状如人,多四目,喜居寒林蚊沼,见月好作呜咽之声。”文青不仅喜欢对着月亮嗥叫,它们相互之间也常常争吵。后来秦始皇帝嫌它们太吵,曾对文青做过一次大规模的捕杀。然而这种动物很狡猾,善于伪装成人,所以虽经多次劫难,其物种一直绵延不绝。

鉴别文青的方法很简单,只要诱其发声即可,因为它们虽然外形可以伪装成人,却不能作人言。而且,由于喜食蚊血,文青张口就有一股奇特的酸臭气息。汉代的方士曾采集文青口液,制成一种媚药,据说可引诱妇人。

文青在现代社会已濒临灭绝,其原因非常复杂。部分是因为气候的变化,蚊子变得很难吃,大量文青因此抑郁而终。有趣的是,一部分文青经过无聊豪门子弟的豢养调教,逐步懂得说人话,它们再与人类通婚,慢慢地文青的后代也就跟人类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