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分类

老子云:有名,万物之母。天地本混沌无名,是人的命名活动使得万物彰显,而这命名的过程说到底就是分类 (classification) 。概念A与概念B,苹果与橘子,只有区分之后苹果才成为苹果,苹果这一命名才有意义。我们的认知系统无时无刻不在分类,我与他,一块钱和两块钱,白痴与总统,straight 和 gay。

然而这个世界之所以有趣,就是因为分类的不完美,以及由这不完美带来的对原认知系统的再认识。比如,W 是个白痴,然而他同时又被称作总统;Larry 是个参议员,但是他又跑到机场厕所里去搞性骚扰;林语堂是个写幽默小品文的中国文人,可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却说他的高中老师是林的粉丝!从分类学上来讲,各个范畴之间的差别可以在多维的空间上以属性距离来表示,距离越远,差别越大,分类越有理。而现实生活的种种例子却在提醒我们,这距离原来可以“这么远,那么近,”原来振振有辞的分类可以在一瞬间成为语言学的幻象。不过,现实永远是认知的基础,所以我们面对这些“出格”的例子时,有两个选择,要么改变自己的分类系统(比如,在总统这一概念里加入白痴的属性),要么否定现实,认为这个世界犯了错而不是自己的分类系统有问题。 何去何从,往往是个难题。

在艺术世界里,跨越类别的各种尝试一度成为创新的灵感源泉。1917年,杜尚把小便器搬到艺术展上,名曰“泉”,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艺术”这一认知体系搅个稀巴烂。杜尚以降,这个创新思路几乎要成为cliché了,到如今我觉得反倒不如现实事件鲜活有趣,挺刮崭新。

5 comments:

Bingchun said...

ft, 搞了半天从分类的角度写林语堂,真是思维范式的转化啊。

weiyu said...

ft, 搞了半天u r also an empirical scholar.

Fei said...

ft, 搞了半天大家都不知道我早就 go empirical 了,哈。

zhang said...

没有看懂,faint!

大王 said...

太好玩了,嘿嘿,语言学有时候太哲学了,不过有时候不边缘一下,搞学术的人就没米下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