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5, 2007

生活模仿艺术

到了Yosemite,举起相机,脑子里全是Ansel Adams,山山水水仿佛都走了色;打开notebook写我永远也写不完的童年,我LD却看得直摇头,说太象余华了。如果我们相信柏拉图,这个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而艺术不过是“摹本的摹本”,和真实已经“隔了三层;” 我们再来模仿他人的艺术,岂不是堕落到了极点?

突然想到这个,是因为近日读《彷徨》,有这一段:“只要和连殳一熟识,是很可以谈谈的。使人不耐的倒是他的有些来客,大抵是读过《沉沦》的罢,时常自命为‘不幸的青年’或是‘零余者’,螃蟹一般懒散而骄傲地堆在大椅子上,一面唉声叹气,一面皱着眉头吸烟。”当时差点笑倒在马桶上。

Saturday, May 5, 2007

酒

今天是马克思诞辰。老马30岁的时候已经写出了《共产党宣言》,而尔曹们只有悻悻地喝酒。

Firesteed Pinot Noir 2005 (Oregon)

尔曹评分:7.5/10

+ WONDERFUL aroma! A complex mix of cherry flavors.

- Thin-bodied. A bit too tannin to my taste. Perhaps we should have let it warm up for a little longer after taking out of the refrigerator.

Kenwood Sauvignon Blanc 2005 (Sonoma County, California)

尔曹评分:9/10

+ The best white wine we've ever tasted. Very crisp and floral, citrus flavor, with a strong note of oak (or tobacco?). Bought twice and loved it!

- umm... none that we can think of!

Altos Las Hormigas Malbec 2006 (Argentina)

尔曹评分:8/10

+ Lovely magenta color. A harmonic mixture of acidity, tanin, and sweetness. Delightful lingering aftertaste!

- The first sip was kind of shallow, or too neutral to have character. Although the aftertaste compensates the initial shyness, overall this wine lacks robustness and density.

Tuesday, April 24, 2007

Comps结束,特此纪念!

4月19日至24日,建model 二,生产垃圾文字二十八页,比较《荒原》译本五种,读《一千零一夜》故事三则,听Beattles若干,得灶下婢一

Tuesday, February 13, 2007

我看他看我们看- 《三峡好人》

电影镜头不过是人类眼睛的隐喻,模拟了我们看世界的方式,远近高低,推拉摇移。《三峡好人》的第一个镜头,是个漫长的摇拍,它引导我们的眼睛浮掠过一船男女老少的面孔。这个镜头非常用力,像一个宣言,坚定地重申了贾樟柯对“芸芸众生”的终极关怀。遗憾的是,这个漫长镜头的落点少了点想象力, 直接落定到男主角三明的身上。这个落点使得之前镜头的迢迢旅程变得轻佻而做作 - 啊,原来转了一圈就是为了这个主角!—— 然而,对于导演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落点更轻松省事的呢?

吊诡的是,我们看电影不仅是在看世界,还是在看别人看世界。电影里呈现的世界与“我”之间,层层叠叠的是众生的目光,是一个巴赫金式的多声部系统。如果说《三峡好人》比贾樟柯之前的电影有进步有创新的话,那就是他超越了对镜头语言形式的雕琢,开始对“看”这一感知方式进行自觉的探索。至于影片里两条线索的并行,几个超现实细节的安插,以及叙事上的藏锋守拙,都无太多圈点之处。

第一个镜头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注意到男主角所坐的位置以及他的表情(这个演员匠气太重),都显得与这一船的乘客格格不入。因为他跟荧幕外的观众一样,不过是三峡的不速之客。我们看他在三峡,也看他看到的三峡。所以贾樟柯不厌其烦地让三明(以及沈红)背对镜头长久驻足,仿佛是邀请的信号,要我们站在他(她)的背后,与他(她)一起注目氤氲的江面与那惶惶的山城。最后一次,我们跟三明一起远眺两栋高房之间走钢丝的人,一同看了半晌,三明要走了,转过身来忽然盯了我们一眼。这一眼像一把利凿,刺啦一下就凿穿了观众跟演员之间的那堵著名的墙。此前,观众不过是《传奇》封面上那个探头入窗的幽灵,而三明转身间那有意无意的一盯,竟一把将我们从窗外揪了进来,成为同样惶惶的剧中人。更要命的是,三明走了,影片结束了,而我们还在哪里惊魂未定,无处躲藏。

我看,我看他看,我看他看我们看。这看与被看,我与他,我们与他们,毕竟是这样的相同。

Sunday, January 14, 2007

回乡偶书

短短两个礼拜,两度横越太平洋。返回时,看着机舱显示屏上的实时飞行路线,觉得无比漫长。这红色的曲线,连接着两端绿色的大陆,一切都显得清晰而平静,而我的旅行不过是一次简单的物理运动,从起点回到起点,从异乡回到异乡。

故乡的人、物、情、事,仿佛暗潮汹涌,单薄的电话线无法承载,再宽的宽带也无法传递。众多的意象漂浮在水面上,印在脑海里,与长久以来的记忆混杂融合,让我在现实面前左顾右盼张皇失措。老家前门的道路,已经被重重的商品楼房堵死,父亲领着我,走在我生活了十八年的村落里,却像领着小朋友过马路。他说,你们回来,一定要从前门走。

然而老宅似乎没变,依然是长满爬山虎的菜园短墙,雕花的木窗,幽暗的厢房里咯吱作响的地板。我年逾七旬的叔爷爷,见到我泪水涟涟,他用他含混不清的言语,提醒我人生的孤独与艰难。婶婶问我,住一晚再走吗?我低着头小声回答:“不了,这里太冷。”

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伍子胥 - 从城父到吴市

对冯至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模糊记得大学现代文学史课本上,提到他是“浅草”“沉钟”的成员。后来读到里尔克的一些诗,也有冯至翻译的,可是从来不知道他还写小说。

前不久“闲闲书话”上有人推荐《伍子胥》,“中国的奥德赛”云云,一时好奇,便找来读了(基本是在马桶上读完的)。 这是个中篇,很好读,文字极细腻,还很少有小说的语言能给人“炼字”的感觉。随手拈两句:

“第二天的阳光有如一条长绠把他从深处汲起。”

“子胥望着昭关以外的山水,世界好像换了一件新的衣裳。”

小说从伍子胥在城父等候父亲的消息写起,描述伍子胥一路逃亡到吴国投奔夫差的过程。有意思的是,小说并没有写伍子胥如何见吴公子光以及如何灭楚复仇,而是到伍进入吴国集市就嘎然而止。冯至显然对伍子胥的种种英雄壮举没有兴趣。伍子胥逃出城父时孤身退敌,估计比《墨攻》里刘德华在城墙上那一箭还要帅,可冯老先生居然就淡淡地说了一句:

“子胥自从在无人之野,张弓布矢,吓退了楚王遣来的追人,他就日日在林莽沼泽间穿行。”

整篇小说读下来,大半篇幅都是用来写景述情了,故事情节往往是寥寥数笔的素描。就连溧水浣纱女赠食这个很juicy的故事都被他写成了散文诗一般。然而,小说却有不少地方影射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隐隐约约,竟有《故事新编》的神采。

抄一段小说的开头:

“城父,这座在方城外新建筑的边城,三年来无人过问,自己也仿佛失却了重心,无时不在空中飘浮着,不论走出哪一方向的城门,放眼望去,只是黄色的平原,无边 无际,从远方传不来一点消息。天天早晨醒来,横在人人心头的,总是那两件事:太子建的出奔和伍奢的被囚。但这只从面貌上举动上彼此感到,却没有一个人有勇 气提出来谈讲。居民中,有的是从陈国蔡国归化来的,有的是从江边迁徙来的,最初无非是梦想着新城的繁荣,而今,这个梦却逐渐疏淡了,都露出几分悔意。他们 有如一团渐渐干松了的泥土,只等着一阵狂风,把他们吹散。”

Tuesday, October 31, 2006

Richard Avedon: 极简主义?自然主义?存在主义?

1941年,刚满十八岁的阿维敦(Richard Avedon) 荣获“纽约市高中生桂冠诗人”的称号。他的获奖诗作描述了遭德军轰炸后的英国的荒原景象。那时候,阿维敦的偶像是艾略特。这位少年诗人高中毕业后顺理成章地进入哥伦比亚大学,专业是“诗歌写作与哲学”-- 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的选择呢? 然而,这个极其敏感而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没有耐心坐在写作课堂上磨字煅句,他需要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宣泄他的创作冲动。"I didn't have the intellectual equipment to deal eloquently with the kind of emotional material that compelled me," 他不无揶揄地说。阿维敦很快就从哥伦比亚退学,拿起父亲送他的Rollei相机,开始为美国海军士兵们拍标准照。仿佛一夜之间,他变成了摄影师。

不知道阿维敦是怎样从千篇一律的士兵肖像里找到灵感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认为摄影是比诗歌更锋利的艺术方式。事实上,人物肖像从此成为阿维敦的招牌作品。与此同时,他选择了贝克特作为他新的精神导师。之前看阿维敦的作品,尤其是他的《在西部》(In the American West),常能觉出被拍摄者冷漠表情之后的疑惑与哀伤,但是不明白这种精神气质的根源在哪里。有了贝克特这个参照系,那些肖像中极简主义的纯白背景与自然主义式的毫发毕现之间,正是主体存在的空虚荒诞。这也是为什么阿维敦镜头前的社会名流常常表现得像《等待戈多》里那两个流浪汉 (包括诗人庞德,玛丽莲梦露,以及两手叉在西装口袋一脸皱纹的贝克特)。

阿维敦在他的卫生间的镜子上,贴着贝克特的最后一首诗:

folly for to see what -
glimpse -
seem to glimpse -
need to seem to glimpse -
afaint afar way over there what -
folly for to need to seem to glimpse afaint afar way over there what -
what -
what is the word -
what is the word

当他的同僚们让钢琴家手扶钢琴,作家背靠书架摆pose的时候,阿维敦让西部农夫,牛仔,和流浪汉站到他用白纸糊的“背景”里。他去除了人物之外的一切干扰,甚至包括他们的上衣。他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是主体存在的纯粹瞬间(glimpse),是试图用镜头捕捉的"the word"。就像《等待戈多》的开头一样纯粹:A country road. A tree. Evening. 在这个意义上,阿维敦是摄影界真正的现代主义者,他与贝克特一样不朽; 与《在西部》相比,Arnold Newman 的情境肖像(Environmental Portait) 和Irving Penn 的模特摄影都显得苍白软弱,微不足道。



贝克特93号公路上的流浪汉

搬运工